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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3-04-11 11:25:19栏目:竞彩网

  为加强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信息化管理和服务,做好省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等)项目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粤科规范字〔2021〕4号)《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试行)》(见附件1)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受理新增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度第一批省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2023年度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之后提交的注册申请根据后续其他指南发布情况进行集中受理审核。

  (二)其他具备一定基础研究实力和条件但不符合“清单制”注册条件的单位可选择“推荐制”。注册类型为“推荐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有省直有关部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联合基金资助方、中科院广州分院、广东省科学院或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等部门的《推荐函》(模板见附件3),加盖公章。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业务范围有科研内容的区县级事业单位;(2)具有市/厅级及以上实验室;(3)属于市级高水平创新研究院;(4)具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5)具有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具有市/厅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或创新中心;(7)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8)具有省级博士工作站。

  (一)申请单位可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登录界面的【查看单位注册情况】,查询本单位是否具有依托单位资格,避免重复申请。

  (二)申请单位请按照《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操作指引》(见附件4)进行注册申请。

  (三)申请单位必须按照《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的通知》(见附件5)及《关于发布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操作指引的通知》(见附件6)制定本单位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在注册申请的过程同时上传“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文件。

  (四)已经是依托单位的无需重新注册申请,请各依托单位及时登录阳光政务平台进入“系统管理-单位信息管理-依托单位信息维护”,对本单位基本信息进行完善和更新,保障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技术支持电线.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管理细则(试行)

  5.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的通知

  6.关于发布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管理制度备案操作指引的通知